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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12-01
便利商店辦理代收、代售及儲值業務開立與消費者之繳款對帳單免納印花稅
日期文號:
財政部100.12.01台財稅字第10004542740號
摘要:
便利商店辦理代收、代售及儲值業務開立與消費者之繳款對帳單免納印花稅。
主旨:
便利商店辦理代收、代售及儲值業務,消費者至便利商店門市繳款後,由門市所開立並交付與消費者之繳款對帳單(俗稱小白單),核屬印花稅法第6條第4款規定「核對數目所用之帳單」,免納印花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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