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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1-11
打造車身廠商以已稅底盤打造車身按車身完稅價格計課貨物稅
法律依據
貨物稅條例第13條
關係法令
日期文號
財政部2010.01.11台財稅字第09904900160號
摘要
打造車身廠商以已稅底盤打造車身按車身完稅價格計課貨物稅
主旨
一、打造車身廠商以已稅底盤打造車身者,應僅按車身之完稅價格計算課徵貨物稅。
二、本部62年1月31日台財稅第30790號函,自即日起廢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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