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發投抵申請 明年2月起跑 南區國稅局將辦理相關的講習會,讓企業可以更清楚相關減稅措施。

南區國稅局13日表示,產創條例規定有關公司研發投抵的申請,改由各企業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預審,不再由國稅局審核。首年申請預審期間是明年2~6月,企業必須盡快了解最新審查程序,研發投資才有機會節稅。
產業升級條例已在98年度正式落日,企業的投資抵減申請法源變成了產創條例,南區國稅局指出,產創條例相關規定因經過充分討論,比如可按研究發展支出15%抵減當年度營所稅,並以不超過當年度營所稅30%為限,而且只能當年抵減,不可延用,以及全新儀器設備、建築物折舊費用或租金等支出排除適用等重大改變,企業大都已經明瞭,但對該怎麼申請抵減,則是現階段最關心要點。
南區國稅局指出,該局轄區98年度辦理投資抵減的企業總計256家,基於企業對研究發展的投資具持續性,因此將邀請企業參與相關的申報作業的講習會,讓企業可更清楚相關減稅措施。
國稅局說,只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具研發抵減資格者,基本上國稅局在審查企業當年度的營所稅的時候,會完全根據目的事業查核結果核定稅額,只要主管機關核定確屬研發所需,就會依據稅法讓企業抵減稅額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