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>最新消息  
2011-01-28
廢止免稅貨物營業人仍應辦理營業登記規定

日期文號:
財政部2011.01.28台財稅字第10004506330
摘要:
廢止本部84629日台財稅第841631706號函
主旨:
廢止本部84629日台財稅第841631706號函,並自即日生效。

財政部84/06/29台財稅第841631706號函
主旨: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9款修正條文於84年3月1日起實施後,專營該條項款免稅貨物之營業人,仍應辦理營業登記。
說明:二、至農民或農地出租人如專營銷售其收穫或佃租收入之農、林、漁、牧產物、副產物者,核非屬營業人範圍,仍得依營業稅法第29條規定免辦營業登記。
關於勤實佳 團隊介紹 服務項目 最新消息 稅務專欄 諮詢天地 相關連結 資源分享 服務據點 聯絡我們
台北所: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188號2樓 TEL:(02)2751-1162 FAX:(02)2721-3002
高雄所:813高雄市左營區富國路257號 TEL:(07)558-2168 FAX:(07)558-2189